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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1  点击量:43394次  分享至

为适应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梧州市人事局定于2008年12月27日组织2008年下半年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标382名,其中:面向在岗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指标213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1日至199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按《教师法》规定执行。因学历或教师资格暂不符合而被清退的代课人员,在其符合报考条件后,可参加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并享受在岗代课人员同等加分待遇。 2、面向在岗代课人员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在岗代课人员指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编外聘用的在岗代课教师),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4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未满一年的不得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 1、报考梧州市市直、城区事业单位:梧州市人才市场(西堤三路11号,电话0774—3817878、3817998)。 2、报考苍梧县事业单位:苍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龙圩镇城西大道28号,电话:0774—2663501、2663503)。 3、报考藤县事业单位: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藤州镇登俊路65号,电话:0774—7272777)。 4、报考蒙山县事业单位:蒙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湄江中路人才劳动力市场,电话:0774—6286816、6286804)。 5、报考岑溪市事业单位:岑溪市人事局(岑城镇广南路85号,电话:0774-8235223、8212573)。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四)现场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镇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在岗代课人员和被清退的代课人员还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另交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鉴证,费用自理。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同时需交纳《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报考职位要求进行专业考试的按有关规定另交考试费5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五)、领取《准考证》 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8—10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报考梧州市市直、城区事业单位的到市人才市场领取,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到招聘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的笔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由梧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及我国基本国情、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事局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梧州市人事局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时《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时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考场设置:分别设置在岗代课人员考试试场和其他人员考试试场,并按招聘单位、岗位编排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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