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塘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区人事局核准,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应聘:
1、2007、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区学校代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㈢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2008届及本区生源往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免收考务费。
3、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应聘高中教师且符合初中或小学、幼儿园岗位条件的,可以再报初中或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
5、应聘高中、中专教师岗位,现场报名交费后发放准考证。应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08年4月 12 日(周六)9:00-16:00到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测试;面试内容主要为试讲、答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高中、中专教师:
笔试时间:2008年4月10日(周四)(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8年4月11日(周五)(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高中图书管理员:
笔试时间:2008年4月13日(周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周六)(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在塘沽区人事局网和天津滨海人才网、塘沽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