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营山县招聘文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08 点击量:47890次 分享至
营 山 县 文 化 体 育 局
营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聘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营人发〔2008〕31号
为适应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到县文化馆、文化稽查大队工作(县文化馆、文化稽查大队属县文化体育局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一)县文化馆8名:其中:文艺表演人员6名(音乐专业人员1名,舞蹈专业人员4名,艺术策划导排1名)、文艺创作人员1名、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1名。
(二)县文化稽查大队1名。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营山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术特长及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管理专业的人员与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3、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4、报考文艺表演专业(音乐、舞蹈)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即1978年4月31日至1990年4月31日出生的),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4月31日至1990年4月31日出生的);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有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原始资料);
6、岗位条件:
(1)文艺表演(音乐、舞蹈):须形象气质好,活泼开朗,有文艺表演特长和音乐、舞蹈等文艺表演能力。
(2)文艺表演(艺术策划导排):须有文艺表演特长,能独立排演节目,有组织策划大型文艺活动及艺术管理的能力,沟通能力较强,具备合作精神及团队意识。
(3)文艺创作:须有良好的文艺理论素养,文字基础好,理解、写作能力强,创新意识强。
(4)计算机网络管理:须具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独立管理微机系统。
(5)文化稽查:须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协调处事能力,比较熟悉文化法律法规,综合素质较好。
7、考生具有用人单位工作所需的其它专业技能(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表演,作曲、编剧、文学创作、文秘写作,美术、摄像摄影、影音制作、舞台美术等,舞台灯光、音响等,计算机及网络维护、驾驶等)通过面试综合才艺展示量化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方式
采取文化考试(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操作技能。
文艺创作、文化稽查岗位选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文艺表演(音乐、舞蹈、艺术策划导排)、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选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每个专业面试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1、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现场答辩、现场专业技能、综合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理论素养、业务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仪表举止等。面试分两种类型进行:第一类(报考文艺创作、文化稽查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答辩,面试主考官现场提问,考生予以回答的方式;第二类(报考文艺表演岗位的考生、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试总成绩30%)、综合才艺展示(占考试总成绩10%)、答辩(占考试总成绩10%)的方式。
3、计分办法:文化考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报考文艺创作、文化稽查岗位人员文化考试成绩占70%(公共科目考试占20%,专业知识考试占50%),面试成绩占30%;其他岗位(专业)文化考试占50%(公共科目考试占20%,专业知识考试占30%),面试成绩占50%。
4、组织实施
这次公开招聘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由县人事局牵头,县文化体育局、县编办配合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信息,由县人事局通过营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ysrsrc.com)、有线电视及文件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2)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体现个人特长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介绍信。统一到县文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报考人员按公布的单位及岗位(专业)每人填报一项。同一岗位(专业)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整招聘职数。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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