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省乐山市四夹江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2 点击量:4406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普高教育工作,促进我县教育发展,经中共夹江县委、夹江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高中教师3名
学科:语文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正在办理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出具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
4、普通话要求:报考教师的普通话等级应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6日-8月8日。
2、报名地点:夹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普通话考核等级证,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填写《夹江县2008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同时交纳报名费180元<含笔试费用两科100元,试讲(含面试)考核费80元>。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考。
六、考试考核
通过笔试、试讲(含面试)等程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人数与录取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考试总分应不低于80分。
(一)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全程参加笔试和试讲(含面试),先笔试后试讲(含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组织,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制作,采用闭卷形式;试讲(含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100分。
2、笔试时间:2008年8月20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30-4:00 专业知识测试
3、试讲(含面试):分学科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满分100分。
4、试讲(含面试)时间:2008年8月21日。
笔试地点和试讲(含面试)地点另行通知,2008年8月19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5、考评总分计分办法:考评总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测试40%、试讲(含面试)成绩占30%。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