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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省苍溪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5  点击量:45699次  分享至

根据川人发[2006]9号、广委办[2004]97号、广人发[2005]8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编制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不含在职在编教师),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86名,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一)2006-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或取得师范类学前教育、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限女性)。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05年1月1日以前在本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至今,并取得小学教师或中学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教学业绩突出,政治素质好,长期在边远村小工作,年龄在46周岁以上(196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且连续代课10年以上,并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的代课教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后,学历可放宽至中师文凭]。
特殊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县城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报名
(一)时间:2008年7月25日至31日18时(节假日不休息)。
(二)地点: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同心广场东侧三楼)。
(三)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2006年至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除外)、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符合招聘条件第(四)条的还须提供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代课证明;符合加分条件、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
(四)专业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艺体类、历史、地理、生物科岗位必须是相应专业毕业,招聘岗位中没有所学专业的,根据本人特长选报学科;招聘岗位中没有考生报考或报考人数很少的,所学专业相近的考生可以报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学科。
(五)收费: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报名费10元,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自然)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六)资格审查: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七)准考证发放:2008年8月2日8:30时至18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报考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30%,专业知识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报考小学、幼儿园和高、初中其他学科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报考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幼儿园和高、初中其他学科岗位考生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3日(上午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考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应用写作等;专业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二)面试:面试按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后,以所设学科岗位数1:2的比例入闱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08年8月6日,内容为专业课试教。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加分
(一)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笔试成绩加0.5分(不累计加分)。
(二)教师子女(直属血亲)笔试成绩加0.5分。
(三)代课教师每代课1年笔试成绩加0.2分;连续至今仍在村小代课的,每代课1年笔试成绩加0.3分(此加分标准以自然年计算;中途中断的,以最后一次在县内公办学校代课至今的连续年限计算)。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每工作满一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加分以有效证件和档案资料记载为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各类获奖证书必须与颁发毕业证学校相一致。
六、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一)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思想道德素质差,不宜作教师的;
(二)在获取大专及以上学历后,无学籍档案或档案资料有严重缺失损毁,弄虚作假的;
(三)在获取大专及以上学历过程中,专业课补考超过三科次的或累计补考超过六科次的。
报考人员必须在受聘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缺额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20%划录取线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组织单位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上线考生在所设岗位中选择填报志愿,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拟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优先聘用。如有岗位空缺,可以给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选报岗位的机会),并在苍溪县人事人才网、苍溪县教育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方能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十、招聘工作由苍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苍溪县教育局和苍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举报电话:0839-5223126  0839-5225068
附:苍溪县二00八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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