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64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园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初中教师
年龄
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成绩优秀。
小学教师
年龄
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县在岗临聘、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成绩优秀。
幼儿园教师
年龄
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成绩优秀。
(三)其它条件
1、服从工作安排,需在拟招聘学校任教
6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
2、获二乙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思想品德好,在校(在岗)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初中教师
12名(语文3名、数学2名、物理3名、英语2名、地理2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园教师10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08年8月4日-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
4823643)。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报名(安县安昌镇西苑中学),接受资格审查。交近期
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因
5.12地震,我局资料遗失,前次已在我县报名参加教师招聘的考生报名情况无法核实,请上述考生重新报名参考。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四)、报名要求
(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专业)及要求报名。初中教师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分专业、岗位报考。
(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
3)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办理加分手续。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
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招聘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
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可调整到1:2开考,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笔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一)笔试
笔试成绩
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内容见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法规等。
笔试时间
2008年8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于2008年8月11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40%+《公共基础知识》×60%
(二)面试
面试成绩
100分。面试初中教师岗位按专业分类,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分专业,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育教学理念、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班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和说课(幼儿园教师以技能展示为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月14日,面试规则以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属于北川籍的考生和安县永安镇、安昌镇和黄土镇红岩村、常乐村、红旗村、东育村、顺义村、温泉村籍的考生(或从上述地区转入学院的考生)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加分。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社一名大学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的志愿者及我县在职临聘教师每工作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八、体检及考核
(一)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小学、幼儿园不分专业)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
2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时间8月16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