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彭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8-04-18 点击量:42976次 分享至
彭州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 章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成都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基础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卫生专业招聘"初级及以上职称和执业资格"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1、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JY;
2、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WS;
3、招聘技师学院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JS;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7日-5月9日;
2、报名地点: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 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 三楼),现场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填好《彭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格可从网上下载http://pzrl.scpz.cn,或现场领取,填写后贴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往届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所报考岗位明确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考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每科50元,面试收费每人80元。需要购书者另交书本费。
四、考试要求
招聘人数与报考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特殊情况可降低比例至1:2。参加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教育事业单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实行笔试,总成绩100分。
3、报考技师学院的先政审、考核,合格者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100分。
4、笔试科目为: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
(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3)报考技师学院:《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5、面试设考官5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组织人事部门按1:1:3的比例组成;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