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4 点击量:55870次 分享至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专业,熟悉微机操作;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程序、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8月4日
2.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3.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填写《2008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审查"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环节只审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成价函〔2004〕44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 元/科,电子化考试60元/科,2科共缴费110元)。缴费截止时间:2008年8 月5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08年8月11日至1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计算机测试
1.笔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8月13日
2.笔试内容: 文化综合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写作
3.计算机测试内容: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word模块、汉字录入
4.开考比例: 笔试、计算机测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8年8月7日前通过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dpta.gov.cn)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cdfy.chinacourt.org)发布公告。
5.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
(1)查询时间及方式:2008年8月19 日公布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dpta.gov.cn)或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cdfy.chinacourt.org)进行查询。
(2)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各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按40%、计算机测试按20%折算计入个人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40%折算计入个人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和微机操作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8月21日至22日
3.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2008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与报名照片一致)等。
5.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个人总成绩。
4.面试内容: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自我意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关系协调和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5、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