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南汇区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6 点击量:42794次 分享至
经区编办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08年南汇区第三批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考必须是具有上海市户籍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2008年南汇区第三批事业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08年南汇区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附本文后),《招考简章》从7月24日起可通过 "上海南汇人才网"(www.nhhr.gov.cn)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付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10点至7月31日23点,考生可登陆 "上海南汇人才网"(www.nhhr.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2008年南汇区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考网上报名",填写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及时保存并打印好报名表。考生一旦打印报名表将无法再修改个人信息,故报名时请详细阅读有关报考须知。(注:如果已是南汇人才网的个人会员,直接报名登陆,无须再注册;如果在注册过程中提示个人身份证已被占用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2)个人照片上传要求: 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注意:为规范要求,上传的照片,凡不符合证件照的要求,视为报名初审不合格,如视频截图、生活照截图、手机拍照等)。
(3)现场确认、付费时间为8月2日--3日两天(早上9:00至下午4:30),确认地点:南汇区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考生应携带本人所打印报名信息表、 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务费55元。凡岗位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出具党组织证明;凡符合《关于本区农村优秀青年人才报考2008年第三批事业单位(镇属)的操作办法》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单位证明,有关文件查阅文后附件。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报考相应的岗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招考简章》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南汇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果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