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副院长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2-21 点击量:50607次 分享至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基本条件 |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
副院长(1) |
1 |
负责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探索和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抓好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 | 1、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有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 | |||
3、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对教学管理有一定的研究。 | |||
副院长(2) |
1 |
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院的课题申报、科研攻关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等各项科研工作。 | 1、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科研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 |||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与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 |||
副院长(3) |
1 |
负责学院实验室、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全院各个实验室和申报重点实验室。分管学院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管学院创收工作,增加学院的财力。 | 1、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的意识和组织创收的能力; | |||
3、有实验室管理和创收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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