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绍兴县事业单位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有关规定,将组织实施2008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招考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计划
全县共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考、选调单位和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招录计划表(附件)。
二、招考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2008年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绍兴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8年1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非绍兴县户籍,但已在柯桥购房居住的人员;
(3)非绍兴县户籍,但父母、夫妻中至少有一人在绍兴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以社保关系为准)工作的人员;
(4)紧缺专业人员(2008年紧缺专业定为外语、城乡规划建设专业)、全国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附件一)。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件选调计划表(附件二)
三、招考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 采用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 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考选调。报名时间:2008年1月26日,8:30—15:30;报名地点:柯桥笛扬路1288号绍兴县人才市场。
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房产证、父或母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按招考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3、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产业人才网予以公布。
4、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选调按1: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公示、录用(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选调对象,并在中国轻纺产业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84126031
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一律由中国轻纺城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绍兴县人事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