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4 点击量:42889次 分享至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我市8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和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本科及以下学历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四、报名
本次公招不组织现场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本次报名不再进行资格初审,由考生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自行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5日-5月12日,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市人事局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查(照片审查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照片审查通过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缴费
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于2008年5月13日-5月1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8日-5月1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2.公共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中各按50%折合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考资料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售,由报考者自愿购买。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人事局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放宽到1:2。
4.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因公共科目考试人选缺考使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放宽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1)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并享受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2)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的具体条件和办法为:加分对象为全省统一组织选拔(招募)到四川省内的农村和社区(不含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内的社区)基层单位中工作或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单位包括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农村基层组织以及驻地在农村的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等;社区基层单位包括社区的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院(所)等服务机构。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周年的高校毕业生才可加分。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超过5周年的,按5分计算。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08年5月2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6.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于2008年6月2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涪城区南河路26号)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
(二)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核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1:2-1:4(个别职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0以上的比例为1:5)。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于2008年6月2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
2.资格审核由市人事局、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具体安排为:2008年6月4日-5日第一次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行放弃资格审核人员,取消其专业科目考试资格,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6月6日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第一次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6月7日-8日对递补人员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行放弃资格审核人员,取消其专业科目考试资格,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再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6月9日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第二次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6月10日-11日对再次递补人员进行第三次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行放弃资格审核人员,取消其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而产生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以及递补人员应于上述规定日期携带《绵阳市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 200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三)专业科目考试
1.专业科目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可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笔试与面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在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中按各占50%折合计算。只采取面试方式的,面试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因专业科目考试人选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专业科目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3.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张榜公布,并报市人事局。
4.考试总成绩于2008年6月25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同意后,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和市纪委、市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公示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拟聘人员为2008年应届毕业生,在2008年7月10日前)。市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市人事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或在绵阳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告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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