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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19  点击量:44365次  分享至

根据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检人发【2006】1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要求,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陕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验检疫事业,在学校或单位表现优秀,群众基础好。

2、具有全日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5、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公布招聘职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8日8时至6月27日17:00,考生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局门户网站(www.snciq.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本地考生直接到陕西局办公大楼(西安市含光北路10号,含光路与南二环十字以北50米路西)6楼人事处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同时将报名表和本人近期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lvb@snc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报名电话:029-85407194。报名考生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确认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确认应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能反映本人科研成果的证书、论文、获奖作品或表彰奖励文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本地考生报名时将相关资料提交,外地考生可在笔试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请考生及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陕西局门户网站上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五、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特点,采用笔试、面试等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分综合能力笔试和英语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和体检人员。

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课题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博士生学位者等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政审考察

面试、体检合格者,由陕西局统一组织考察,主要是向考生学校或单位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29-85407194  85407191

陕西出入检验检疫局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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