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03 点击量:45162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表)。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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