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08 点击量:41839次 分享至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物理海洋专业1人,工程测绘专业1人。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法:由报考人员据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报名(地点: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308号)。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
6、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7、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参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潍坊市人事局、海洋与渔业局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统一审查后,通知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数量3倍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政策理论水平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判断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采用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该报考人员的最后得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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