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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1-09  点击量:42026次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现就山东省法院系统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数量和专业
  选调范围为全国普通高校2008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2008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全省法院系统计划选调40名。选调专业为法律专业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于2008年1月9日至2月17日,随带《2008年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名。1月9日至1月19日为集中报名时间(休息日正常报名),报名学生到省法院选调生报名处报名。1月19日后,报名学生到省法院选调生办公室报名(休息日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大学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免收报名考务费。
  2、笔试。3月1日,由山东省委组织部在济南集中组织录用资格笔试。笔试内容是综合知识,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力,时间半天。笔试成绩于3月中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上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市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全省设定若干面试考点,统一组织面试。
  4、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人选由省法院派考察组到高校对进行考察,组织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审批表》。
  5、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同时,按不高于录用计划20%的比例确定备用人选。4月下旬,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结果,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
  四、工作安排
  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好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录用人选(含各系统)的档案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对录用人选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转各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1、高校范围。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选调。包括军事院校(地方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党校、科研院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
  2、毕业生范围。全国普通高校2008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08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不包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省政府委培生除外)。毕业时间截至2008年7月。海外留学生中,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的,可以报名;只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无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的,不能报名;只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位证、无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且无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本科毕业证的,不能报名。
  3、专业范围。研究生按现在所学专业、本科生按主修专业报名。
  4、报名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入党时间截至2008年1月1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重点政法院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
  5、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1月1日,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为1984年、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准考证发放。考生于笔试前2日内到省法院领取准考证。
  7、报名材料及要求。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1)《2008年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报名序号由报考单位统一编写,并告知考生。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按照有关规定,身份证和本人档案中,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4)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内容包括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名称及起止时间。党员证明信、党支部书记证明信由院系党组织出具。学生干部证明信由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出具。既是党员,又是学生干部的,可开具一张证明,加盖院系党组织、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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