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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东营市招考公安人民警察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25  点击量:42284次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2008年我市公安机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3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人数和职位
全市公安机关共招考录用7人,其中河口公安分局3人,广饶县公安局4人。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5日-3月9日
查询时间:3月6日-3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8日-3月22日
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二)资格初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于3月10日(上午8:30-下午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进行现场目测。
现场目测合格的,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缴费的,视作放弃。
(四)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需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
1、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以上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现场目测合格后,于3月10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应携带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完成所有报名手续后,3月10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2006和2007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公安部命制,全省使用同一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23日两天:
3月22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3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录用计划和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网上公布。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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