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6 点击量:43133次 分享至
根据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精神和区编办下达的增人计划,为适应当前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区本次共为27个事业单位71个岗位招聘9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8年长清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鉴于部分职位专业要求较高,且都是急需人才,本次招聘个别职位报考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可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长清区常住户口的非机关事业在编人员或长清区生源毕业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在长清区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教育局院内)。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并填写《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照和证明材料,同时提交《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领取准考证地点: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科目分两类:
A类: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九类考试科目(详细科目归类如下),每个岗位只考相同或相近类别的一个科目。
A1:临床医学类: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肛肠科、麻醉科、病理科、B超科、高压氧仓科、心电图科、急诊科、结核病防治、社区医学;
A2:护理类:护理、助产;
A3:医学影像类;
A4:西药学类;
A5:口腔类;
A6:检验类:检验、病理细胞;
A7:中医学类:方剂、中医、针灸、按摩;
A8:中药学类;
A9:公共卫生类: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管理。
B类: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7月19日上午9∶00-11∶00。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