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对应聘毕业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经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组织业务能力考核,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核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说课等。
4、按岗位需求计划1:1.5的比例提出初步名单于元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5、由市教育局统一采用闭卷方式和笔试形式组织综合能力考核(寒假期间)。
6、学校按公布的岗位计划,择优确定录用名单,报经市教育局党委过堂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7、招聘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直接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合格者即可草签协议书,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
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副组长:曹玉祥 李 波
成 员:陈玉华 田明奇 邢 斌 徐仁科 丁广龙 王继红
柏德俊 夏友高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