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仪征市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04 点击量:42428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仪征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的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高中阶段学校师资。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7、2008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仪征市外在职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的大市级中青年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详见《仪征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师资招聘情况一览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13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农南路5号)
招聘报名坚持本人自愿、专业对口的原则。
2007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2008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仪征市外在职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根据各校招聘人数及专业填报录取志愿。每位报考者限报两个以内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个学校。志愿表填报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每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测试
1、统一测试
统一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
测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教师法、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上述内容无指定大纲及教材,请自行准备。
统一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40%。
测试时间: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于3月14日下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确定学校加试对象
学校加试对象按统一测试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
3、学校加试
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填报的志愿参加学校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详见《仪征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师资招聘情况一览表》)。
学校加试要求:
(1)各招聘学校加试形式统一为专业知识测试和上课考核;
(2)加试内容为现行高中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和课堂教学要求;
(3)专业知识测试和上课考核分别按30%、70%折算成加试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学校加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4、计算并公布综合成绩
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加试成绩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拟聘
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拟聘人员按开考职位数1:1比例且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确定(同时进入两个拟聘职位的,按第一志愿拟聘)。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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