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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03  点击量:41643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吴中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及其他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具体见附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3日-1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吴中经济开发区商城大街157号

    (二)报名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

    2、本次招聘的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原件,并由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形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5、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个人1寸证件照一式三张。交笔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减免考试费。

    五、考试

1、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2、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按比例减少或取消。

    3、考生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笔试

(1)笔试的时间:2008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法;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一张试卷)。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计算机管理岗位加试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技能考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60%和40%折算,折算后的成绩作为该岗位笔试的最终成绩。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08年9月28日。网址:http://www.dwrc.cn(东吴人才热线网站)。

5、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地点: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2)面试的时间:2008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等。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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