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兴化职教中心校实习指导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04 点击量:42745次 分享至
江苏省兴化职业教育中心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江苏省合格职教中心校。该校新校区地处市开发区,占地228亩,建筑面积6.8万㎡,能容纳6000-8000人,将于2008年秋正式启用。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车工、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及无线电装配工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琴法指导老师具备钢琴演奏十级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对持有技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 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取得兴化市户籍2年以上(2006年1月1日前),或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职位、人数、技能及专业要求:
招聘职位 |
技能证书 |
招聘人数 |
专业 |
车工指导教师 |
车工高级工 |
1 |
机械类 |
钳工指导教师 |
钳工高级工 |
1 |
|
模具加工指导教师 |
模具加工高级工 |
1 |
|
数控车工指导教师 |
数控车工高级工 |
1 |
机电类 |
数控铣工指导教师 |
数控铣工高级工 |
1 |
|
无线电装配工指导教师 |
无线电装配工高级工 |
1 |
电子类 |
网络操作工指导教师 |
网络操作工高级工 |
1 |
计算机类 |
琴法指导教师 |
钢琴演奏十级 |
1 |
音乐类 |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按下列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复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表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在报名现场提出申请添加,经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予以添加,并在报名现场公布。专业目录申请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1时。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