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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高淳县招考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量:42630次  分享至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县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3名,具体招考事宜如下: 一、招考学科 职教专业教师:旅游管理1名 小学教师:信息技术2名。 二、招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职教专业教师报考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和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信息技术(计算机)教育类专科毕业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信息技术(计算机)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办法 ㈠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所有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高淳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29号,电话:025-57338636、57338635)。 ㈡考试 凡应聘者须参加高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㈢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分别按学科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2、体检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㈣考核 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纪行政处分或在职人员在近三年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㈤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同时办理商调手续。 四、录用及待遇 1、被录用人员于2008年8月中旬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在职人员除外)原件到高淳县人事局三楼办理报到列编手续。 2、被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本县中小学(含职中)任教,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均由高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保管)。 五、招考纪律 此次招考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肃招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高淳县教育局025-57338636、57338635 高淳县人事局025-57338705 高淳县人才交流中心025-57338700     高淳县教育局 高淳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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