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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大学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03  点击量:42505次  分享至

    江苏大学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现有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精干、高效的学生工作队伍,是江苏省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校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211学校或全国重点大学招聘2008年学生专职辅导员8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毕业于全国211学校或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前学历应为全国211学校或全国重点大学的本科。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3、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
    5、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品貌端正。
    7、2008年7月份之前硕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七个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与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实践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1、应聘者应填写《江苏大学2008年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并交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含本科以上各学历学位层次)、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的复印件。
    2、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于2008年6月27日前发出通知。对初选未通过者,恕不一一相告,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3、学校将通过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逐层筛选,最后确定拟聘人员。所有招聘工作在2008年7月10日前结束。
    4、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为学校正式职工。考核不合格者,将自主择业。
    三、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3日-2008年6月19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  编:212013
    联系人:霍建伟老师
    电  话:0511-88780051
    E-mail:xgc_szk@ujs.edu.cn
附:《江苏大学2008招聘专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请自行用excel格式)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硕士毕业学校

硕士

专业

本科毕

业学校

本科

专业

是否过CET-6

学生干

部经历

各类获

奖情况

竞聘优势、特长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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