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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吉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政策信息

发布时间:2007-12-08  点击量:46649次  分享至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1. 提供安家费30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100万元,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
   2. 免费提供24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6年后住房产权归属个人。
   3. 配备国产专车。
   4. 配偶、子女安置工作。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级特聘教授
   1. 提供安家费20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50万元,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
   2. 免费提供2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8年后住房产权归属个人。
   3. 配偶安置工作。
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进入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
   一、二层次人选的学科带头人、教育部跨世纪学术骨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教师教学和科研奖励计划”资助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提供安家费15万元;校内津贴6万元/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30万元,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
   1.免费提供18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8年后住房产权归属个人。
   2.配偶安置工作。
四、省级首席教授
   1.提供安家费12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10万元,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
   2.免费提供14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8年后住房产权归属个人。
   3.配偶安置工作。
五、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8万元。
   2.发给住房补贴14万元。
   3.配偶安置工作。
六、省管专家、政府特贴享受者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4万元。
   2.发给住房补贴12万元。
   3.配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置工作。
七、省有突出贡献人才、省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
   1.提供安家费8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3万元。
   2.发给住房补贴12万元。
   3.配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置工作。
八、省主讲教授、省中青年骨干教师
   1.提供安家费6万元;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科研经费3万元。
   2.发给住房补贴12万元。
   3.配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置工作。
九、专业急需的50岁以下教授
   1.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经费3万元,校内津贴。
   2.发给住房补贴12万元。
   3.配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置工作。
十、专业急需的40岁以下的副教授
   1.提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经费1万元,校内津贴。
   2.发给住房补贴6万元。
   3.配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置工作。
十一、博士
   我校接收博士毕业生的专业为: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学、文艺学、科学技术哲学、世界古代史、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数理统计、统计学、运筹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教育、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课程与教学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设计[动漫]、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油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通信工程或光电工程、心理学、学前教育或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通俗演唱、舞蹈、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对外汉语、编辑出版学、军事学、电气工程、会计学。
   博士毕业生待遇将根据其所学专业与我校急需程度面议,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2.垫付住房补贴6万元。
   3.享受校内津贴(不含工资、课时津贴、科研津贴)。
   4.来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二、硕士
   我校可接收硕士毕业生的专业为:对外汉语、编辑出版学、英语、日语、朝鲜语、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体育课程与教学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设计[动漫]、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油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通信工程或光电工程、凝聚态物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通俗演唱、舞蹈、环境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军事学、心理学、电气工程、朝鲜语、会计学。
   1.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是国家“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毕业。
   2.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其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来校拟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非教师岗位所接收的硕士毕业生,要求其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3.来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联系部门:吉林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E—mail: yzc@jlnu.edu.cn
联 系 人:于老师 杜老师
注: 2008年招聘岗位信息请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的“工作动态”栏中查看“关于接收2008届毕业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有意应聘者请与具体招聘部门取得联系(电话在学校主页“校园公告”中查询“吉林师范大学办公电话查询”,并将求职简历发给他们,同时将“人才招聘”信息栏中“吉林师范大学XXXX求职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发E-Mail到 yzc@jlnu.edu.cn,并在主题栏中注求职岗位名称。

硕士毕业生求职登记表

博士毕业生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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