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株洲市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16 点击量:46168次 分享至
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建设系统人才资源,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与管理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笔试、面试、考核由市建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市人事局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
招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9名。(详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截至2008年5月30日(休息时间不报名)。
2.报名地点:株洲市建设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733-8686025。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毕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职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为2008年6月21日。上午8:00-9:30考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考专业知识。
七、考试方法
1.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由市建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开考。
八、招聘办法
1.笔试结束后由株洲市建设局政工科将考试成绩按考生的报考志愿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将结果报市人事局审核后,在株洲人才网上公布。
2.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由市人事局、市建设局、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职数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将拟聘用名单在用人单位及株洲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市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733--8686056。
株洲市建设局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
株洲市建设局直属事业
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备注 |
株洲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
1 |
文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文或文秘 |
|
2 |
法律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法律 |
|
|
3 |
路桥管理工作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道桥或工民建 |
|
|
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 |
4 |
工艺技术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给排水 |
|
5 |
工艺技术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环境工程 |
|
|
6 |
设备管理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机械制造 |
|
|
7 |
自控仪表管理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电气及自动化 |
|
|
8 |
综合计划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经济管理或财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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