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省选调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1-18 点击量:42174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 州 |
计划数 |
备 注 |
长沙市 |
39人 |
其中6名为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法律专业,且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
株洲市 |
38人 |
其中县市29名,城区9名 |
湘潭市 |
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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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 |
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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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 |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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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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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 |
29人 |
其中2名为基层法庭工作人员,要求法律专业 |
益阳市 |
1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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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 |
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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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 |
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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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 |
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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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 |
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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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 |
12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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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 |
2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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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6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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