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北襄樊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1-14 点击量:53983次 分享至
襄樊学院 诚聘英才
襄樊学院是一所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魅力城市、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湖北省第二大城市襄樊市;学校占地面积90万平方米,教职员工12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开设有本科专业33个,分属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故居----襄阳古隆中,这里山清水秀,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您工作、治学、创业的理想之地。
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对象:具备高校教师任职条件,并且符合: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教授职称,且年龄在40岁以下人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4、特殊情况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海归留学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待遇从优;
二、襄樊学院2008年人才引进计划及安家费标准(见附表)。
三、引进人员待遇:
(一)、符合第一条第1款人员:1、提供三室一厅或两室一厅住房一套; 2、安家费8—10万元;3、视所带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2—10万元;4、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的可随调;5、无高级职称的,其校内岗位工资按照副教授的标准执行。
(二)、符合第一条第2、3款人员:提供住房一间。
四、以上引进的人才, 要求起点学历为普通本科,原则上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6年,教学和科研成绩突出者,可评聘为院级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并享受相应津贴。
五、2008年接收的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等非教学科研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按合同进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办理社会保险。要求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住房按照研究生一人一间,本科生两人一间的标准安排;初次签定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4年,4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主要科研成果简介及获奖情况。
4、本人工作设想及要求。
联系地址: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路7号(襄樊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410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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