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招聘教师计划
发布时间:2008-04-15 点击量:41725次 分享至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学校拟于2008年招聘7名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情况简介: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是一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拥有普通中专、成人教育、职业培训及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等多种办学层次,现有在校生2700余人,开设有会计、计算机及应用、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商务外语、数控技术、服装设计等二十余个专业。学校先后两次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还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省级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省民主法制示范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数量:
1、计算机专业教师 2名
2、数控专业教师 2名
3、服装专业教师 1名
4、物流专业教师 1名
5、语文教师 1名
三、待遇:
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四、应聘人员条件: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专业对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形象端庄,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男女不限;
4、具有工作经验及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考核、公示、体检、录用等五个程序进行。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共100分。
(1)笔试。4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理论及应用知识。
(2)面试。60分
面试内容为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指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材进行试讲。
2、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体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教师岗位需要进行体检。
4、公示。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在学校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7天。
5、录用。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5个月(一学期);被聘人员为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使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报名办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