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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量:42101次  分享至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及综合素质,结合林科所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方案。 一、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简介 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是1980年经林业部批准建立的以林学研究为主导方向的公益型科研机构,隶属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现设有丰产林、经济林、林木遗传育种、生物工程、生态工程、情报信息、综合办公室7个科室,青梅实验站、绥阳二道岗子中试基地2个基层单位,现有办公室1690m2,青梅实验站现有长效日光型钢架保温大棚3座,钢架大棚2座,实验苗圃18亩,冷库1座(30吨冷冻、50吨冷藏)。职工编制60人,现有职工3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5名(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7名),工程师8名,助理工程师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5人,省市拔尖人才9人。 获国家专利11项,利用科研成果、产业技术在省内外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并辐射到吉林、辽宁、内蒙古、京津地区。与德国、芬兰建立科技交流关系,并正在深入发展。科学研究的方向按照国家林业局实施的林业“六大工程”和黑龙江省政府、省森工总局提出的林业工作重点,向速生丰产林、经济林、次生林、营林工程技术和珍稀食用菌方向发展。为黑龙江省林区快速发展做好支撑,搞好服务、做好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实行按需设岗,公开申报,择优选拔。 三、黑龙江省牡丹江林科所2008年招聘人员计划
序号 单位 人数 学历 研究方向、所学专业及相关要求
1 林科所 3 本科以上 林学
2 林科所 2 本科以上 生物工程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单位和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 2、爱岗敬业,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4、具有从事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条件。 5、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五、考核原则办法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实行按需设岗,公开申报,择优选拔。 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招聘信息 2、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2)学历(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3)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4)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考试考核 (1)笔试2)面试 4、拟录取人员确定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按面试成绩确定各个岗位的拟考察人员,经所相关部门考察后,确定拟录取人员。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2008年9月25 联系人:张玉波、王存德、朱玲 联系电话:0453—6567458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81号。 邮编:157000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研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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