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计划,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人事局依据《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庆政发[2005]26号)和
《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庆政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为我市部分学校在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
100人。其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40人、大庆油田教育中心所属学校6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报到、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国家统招毕业生;尚未就业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大庆市区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毕业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毕业生,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
30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庆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通用教材内容,按大专以上学历出一张试卷,满分
100分。
专业科目考全日制普通学校初中教材岗位需要专业内容。其中,报音、体、美、信息、科学岗位考生,考全日制普通学校初中语文教材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
100分。
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
30%,专业科目占70%。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量。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
市人事局根据考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庆政发
[2007]22号文件《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
8月18日—
8月22日
网 址:
www.dqrs.cn(大庆市人事局网站)
程 序:报考者登录大庆市人事局网站,选择相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及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保存录入信息。同时
,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复印纸)。
(二)现场确认报名
由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08年
8月23日-8
月24日
地 点:大庆市人事局人才大厦(地址:开发区兴化街
7号)
程 序: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打印的《报名表》,到现场当场照像,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确认手续。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每人缴纳考务费
14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另缴纳考务费100元。
六、有关说明
在本次招聘中,对参加我市“三支一扶”、已经完成服务期限(二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未折合的笔试成绩上另加
5分。
咨询、网络咨询及监督电话:
0459-6363178
附件:招聘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