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黑龙江宝清县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04 点击量:44084次 分享至
宝清县2008年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为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学校任教,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制定此方案。
2、招聘原则
招聘采取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
二、招聘对象、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
1、高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4)职高专业课教师:汽修、电工、焊接技术、机械加工专业的学历为正规专科以上,可不具备教师资格。
2、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国家统招中师(或中专)毕业生,最后学历为专科以上;并为宝清籍毕业生(升学前为宝清户籍,不含县域内农场)。
(2)合格学历中必须有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健康标准;
5、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1、高中
共招聘36名教师,19个专业。
语文1名;
数学1名;
英语1名;
物理3名;
化学2名;
生物2名;
政治2名;
历史1名;
地理1名;
音乐2名{声乐与舞蹈1名(女),男1名};
体育4名{健美操1名(女),专项排球1名};
美术2名;
教育技术(计算机)6名;
心理健康教育2名;
摄像(影)1名;
汽修1名;
电工1名;
焊接技术1名;
机械加工(数控)2名。
2、小学
共招聘20名教师,4个专业。
英语10名(农村10名);
音乐3名(镇内1名,农村2名);
美术3名(镇内2名,农村1名);
体育4名(镇内3名,农村1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宝清县电视台发布公告7天,招聘方案在宝清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携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高中、小学可兼报。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30日。
3、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联系电话0469-5434793)
4、资格审查(由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试讲
1、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成绩按百分计算,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试讲人员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0~500%录取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按百分计算,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顺序当场抽签,评委当场亮分;职高专业课教师考实践操作。
3、笔试、试讲时间安排
8月1日上午8:30--10:30 高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1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试讲人员名单
8月2日高中试讲
8月2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聘用人员名单
8月2日上午8:30--10:30 小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3日小学试讲
8月3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小学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办法
各学科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聘用,若试讲成绩出现并列(聘用学科最后一名),并列人员重新试讲,评委重新打分,按重新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小学者,聘用时按试讲成绩先城镇后农村;试讲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8月5日早7:30时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教师资格认定身体检查标准
(六)资格复审确认
由报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七天,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8月8日签订协议书
8月15日签订聘用合同书,凡被聘用的教师,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毕业生档案与学校、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执行边远县正常工资标准,县财政局将工资拨付到教育局,再由所在学校发放,不发工资卡。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发给工资卡,享受县内教师待遇,无其他特殊待遇,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廉德禄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玉贵 县人事局局长
潘 坤 县教育局局长
于忠年 县监察局局长
徐 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云龙 县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书韬 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郭晓明 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李晓鹤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潘 坤(兼)
成 员:李书韬 郭晓明 李晓鹤
举报电话:0469--5432502,0469--6195008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宝清县教育局 宝清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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