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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宝清县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04  点击量:44084次  分享至

宝清县2008年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为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学校任教,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制定此方案。

2、招聘原则

招聘采取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

二、招聘对象、计划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

1、高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4)职高专业课教师:汽修、电工、焊接技术、机械加工专业的学历为正规专科以上,可不具备教师资格。

2、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对象

(1)应往届国家统招中师(或中专)毕业生,最后学历为专科以上;并为宝清籍毕业生(升学前为宝清户籍,不含县域内农场)。

(2)合格学历中必须有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健康标准;

5、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1、高中

共招聘36名教师,19个专业。

语文1名;

数学1名;

英语1名;

物理3名;

化学2名;

生物2名;

政治2名;

历史1名;

地理1名;

音乐2名{声乐与舞蹈1名(女),男1名};

体育4名{健美操1名(女),专项排球1名};

美术2名;

教育技术(计算机)6名;

心理健康教育2名;

摄像(影)1名;

汽修1名;

电工1名;

焊接技术1名;

机械加工(数控)2名。

2、小学

共招聘20名教师,4个专业。

英语10名(农村10名);

音乐3名(镇内1名,农村2名);

美术3名(镇内2名,农村1名);

体育4名(镇内3名,农村1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08年7月1日起,在宝清县电视台发布公告7天,招聘方案在宝清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携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高中、小学可兼报。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30日。

3、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联系电话0469-5434793)

4、资格审查(由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试讲

1、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成绩按百分计算,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试讲人员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00~500%录取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按百分计算,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顺序当场抽签,评委当场亮分;职高专业课教师考实践操作。

3、笔试、试讲时间安排

8月1日上午8:30--10:30  高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1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试讲人员名单

8月2日高中试讲

8月2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聘用人员名单

8月2日上午8:30--10:30  小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8月3日小学试讲

8月3日下午4:30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小学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办法

各学科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聘用,若试讲成绩出现并列(聘用学科最后一名),并列人员重新试讲,评委重新打分,按重新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小学者,聘用时按试讲成绩先城镇后农村;试讲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8月5日早7:30时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教师资格认定身体检查标准

(六)资格复审确认

由报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七天,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8月8日签订协议书

8月15日签订聘用合同书,凡被聘用的教师,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毕业生档案与学校、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执行边远县正常工资标准,县财政局将工资拨付到教育局,再由所在学校发放,不发工资卡。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发给工资卡,享受县内教师待遇,无其他特殊待遇,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廉德禄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玉贵 县人事局局长

潘 坤 县教育局局长

    于忠年 县监察局局长

    徐 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云龙  县编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书韬  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郭晓明 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李晓鹤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潘  坤(兼)

成      员:李书韬  郭晓明  李晓鹤

举报电话:0469--5432502,0469--6195008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宝清县教育局  宝清县人事局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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