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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7  点击量:43677次  分享至

一、招聘岗位
序号 聘用单位 岗位名称 数 量 性 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1 电子技术学院      一  系 教员 1 硕研以上 信息安全
2 教员 1 硕研以上 自动控制
3 电子技术学院      二  系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计算机专业
4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微电子专业
5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通信专业
6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概率或计算数学
7 电子技术学院      三  系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通信与信息系统
8 教员 4 不限 硕研以上 信息安全
9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网络工程
10 教员 2 不限 硕研以上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1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
14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计算机应用
15 电子技术学院      四  系 教员 12 不限 硕研以上 计算机应用
16 教员 1 不限 硕研以上 电子商务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人才。
三、基本条件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符合我校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3、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体格检查标准;
4、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初、中、高级岗位的最高年龄分别为35、40、45周岁。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并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适当发放奖金。
五、社会保障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河南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在我校工作期间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程序
1、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奖励证书;社会流动人才需提供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表、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婚育证明等
2、初审按照招聘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3、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视情况采取面试、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考察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技能。
4、政审和体检对测试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政审和体检。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的政审条件,社会流动人才按照征兵的政审条件进行政审。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军队医疗单位进行。
5、建立聘用关系根据测试、政审和体检等结果,在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3538745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dywgy999@sohu.com 
应聘简历可直接发到邮箱。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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