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安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17 点击量:42240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改善医疗队伍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根据《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2007〕35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招聘计划
这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其中博士生8名、硕士生59名、本科生84名、大专生5名,中专生4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2006、2007、2008年毕业尚未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08年安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热爱卫生事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5、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08年9月15日至9月19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事局二楼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2006、2007、2008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报到证原件(以上证件须各交复印件1份)。
b、中专学历毕业生须具备护士资格。
c、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d、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政策的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应提供聘用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及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推荐介绍信;安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以上证件须交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办法。市人事局、市卫生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135元(硕士以上岗位免收考务费),进入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应聘人员于2008年9月25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事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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