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南省东方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25 点击量:45334次 分享至
为了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东方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中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50名,具体学科名额如下:
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8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4名,历史4名,政治3名,地理2名,体育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二)截至2007年6月止,在我市中小学校被聘请为临时代课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后现已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三)本次招聘对象不含我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现任教师及特岗教师。
(四)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报考表,只能报考与本专业对口的一门学科岗位,并提交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及有关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在我市各中小学被聘用、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后取得本科学历的聘请代课教师须提供学校聘请证明材料。
3.在报名过程中,如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情况,将取消本学科岗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须经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在我市中小学校被聘请为临时代课教师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只考笔试。考试有关规定如下: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分学科命题。命题、评卷委托省教育厅负责。
3.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分值比例为7:3。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4.截至2007年6月止,在本市中小学校(不含外市县聘任)被聘请为临时代课教师,且符合条件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按在校任教时间每一年加0.5分计入本人的考试成绩;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半年计算加0.25分;不足6个月的不计。如分别在本市中小学2所学校以上任教过的考生,其任教时间按在每所学校的实际任教时间进行合并计算,间断时间不计入任教时间。
5.根据各学科的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线,如出现最后入围分数并列的情况,并列人数在2人以内的,并列考生全部入围;并列人数3人以上的(含3人),将并列者按名额进行抽签确定入围考生。
(四)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要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过程中,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空缺岗位不再填补。体检一次性确定,不搞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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