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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22  点击量:44192次  分享至

我校是自治区民委的二层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武鸣县灵水风景区旁。由于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1 语文教学 1 本科、学士 汉语文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
2 数学教学 2 本科、学士 数学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
3 英语教学 2 本科、学士 英语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
4 计算机 教学 2 本科、学士 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类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
5 壮汉双语教学 1 本科 汉语文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 有壮语文基础
年龄为40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岁及以下。
  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理念;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08年9月19日—10月10(除节假日外)在武鸣县城灵水路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771-6222989。 2、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应聘教学岗位需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在编人员报考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科和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应聘人员。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择优聘用。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报经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开考。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教学岗位笔试内容:基础知识(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占15%)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高中教学内容(占85%)。 管理岗位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加上符合免去笔试条件的人员按招聘岗位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报经自治区民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 面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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