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北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4 点击量:41654次 分享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人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2008]18号)和《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数为 283人。其中:小学教师241名(其中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公开招聘200名);初中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4名;其他人员共13名。
具体单位及岗位人数见附件--《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与招聘范围详见附件--《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其他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公共科目),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除外),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填写《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并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保存。
代课教师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6月23日~26日
其他人员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8年6月21日~27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到现场报名的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的资格审查方式按北流市公招领导小组制定的报考工作操作规程进行;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按《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玉林市人事局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6月21日~29日
(三)报考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考试费、材料寄送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网上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材料送达或邮寄到北流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股(地址:北流市永顺区石塘路,邮编:537400);现场报考者现场提交材料。
1、需提交的材料:在网上打印保存或现场填写的《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含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须出具原委托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如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任职批文,"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由服务单位或所在村及乡镇出具证明]。以上人员还需同时提交有基层单位和县(市)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的计生证明。以上提供的是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查验),另交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2、应缴交的报名考试费:实行现场交缴报名考试费,按照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需缴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110元。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免交费手续。
网上报考者交报名考试费、送达材料或邮寄材料时间(指邮政人员送达到的时间):2008年6月25日~ 27 日, 6月30 日,7月1日~2 日
(四)、网上报考者打印和领取《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网上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北流市人事局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打印《公共科目》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7日~10日
现场领取《专业科目》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7日~ 9日
(五)、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报考的不尽事宜由北流市公招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面向北流市在岗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只考笔试,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全玉林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根据《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科技常识、法律常识、市情常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语言理解与表达、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 7月 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主要是初中语文、初中数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是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北流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其他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科目》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含网上报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2008年7月12日下午2:30~4:30;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3、开考比例: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的开考比例不限;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才予以开考。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送玉林市人事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5天内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4、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8年7月下旬在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或通过声讯查询:①固定电话、小灵通用户直接拨打声讯专线95001555;②短信查询:移动、小灵通用户编辑"MA+准考证号码"发送到10629500983。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由北流市公招领导小组于2008年8月初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北流市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考岗位数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进人的,报玉林市人事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实行严格的面试资格审核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北流市人事局审核无误并领取《准考证》后才能进入面试。如发现有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准考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所空缺的面试人选由同类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面试由北流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照面试操作规程并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5、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方案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或其他媒体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包括: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同时由用人单位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对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人员签名确认。
五、考核
1、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
按照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200名考核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先后、高低确定。考核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
2、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北流市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工作表现与实绩、遵纪守法(包括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考核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
如进入考核的人选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
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人员,由北流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玉林市人事局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
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按本公告规定的考核和体检办法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七、公示
北流市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派出人员负责调查核实。
八、选岗
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公示结束后由北流市人事局和北流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有2人以上同分排名者,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先后次序。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由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格式统一使用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合同的签订和聘用后的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规定执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凭人事部门的聘用通知、编制部门的用编通知、入编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十一、照顾加分
(一)面向北流市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的加分办法
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⑴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以下)每年加0.3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6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0.8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1分;26年以上的每年加1.2分。加分依据以北流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⑵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⑶奖励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1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⑷职称分:获得初级职称(员级)加1分,获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加2分,获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高级职称加5分。加分依据以人事(职改)部门的批文和经人事(职改)部门验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准。
⑸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⑹报考者为独生子女或其父母为农村双女结扎户的加3分。
加分计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二)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加分办法
根据《2008年上半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各类执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加7分,中级职称加分依据以人事(职改)部门的批文和经人事(职改)部门验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准;对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各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
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考试工作的领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北流市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派出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招聘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有关规定,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属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监督电话:0775-6399207
2008年上半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