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学教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7 点击量:41197次 分享至
单位名称: 2008年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学教职员公告
单位简介: 根据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城区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区府发[2007]13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区中学2008年空缺岗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2、非师范类省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
3、区外在职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
2、非师范类省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06年后毕业生除外),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
3、区外在职教师: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研究生或全国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职称;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要求。年龄要求:①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②中学高级教师42周岁以下(含42周岁)。③中级职称教师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应聘中学实验员岗位,必须是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8年5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
3、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共100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8年5月10日至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下午5时。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即原城区一中)。
2、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
⑴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8届毕业生除外)。
⑵非师范类省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8届毕业生除外)、教师资格证书(2006年后毕业生除外)。
⑶区外在职教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还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均须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对已经报考清远市直属学校的考生可兼报本次招考职位。
3、报名考务费:按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10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公示,择优录用。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新理念等),所有报考者采用同一试题,试题及改卷由地市级以上考试机构负责。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内容以试教(说课、实操)为主,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3、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一职位面试对象根据本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其本人。
4、笔试时间:2008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清城中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适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该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有关情况可查阅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远教育网(网址:http://qyxx.edugd.cn)。 清远市清城区人事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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