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05 点击量:42164次 分享至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4名(越秀区教育局属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具体参加招聘学校的简介请查阅广州越秀区教育信息网。
一、招聘的职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中学教师52名、职中教师9名、九年制学校教师14名、特殊教育教师7名、发展中心教研员1名、信息中心管理员1名,共84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3);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中学中级教师职称,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属广州市常住户口,且在广州市全民所有制学校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优先聘用。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应聘示范性高中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八级考试,应聘其他学校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以上考试;应聘其他学科教师的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09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 以上才能开考。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00时至2月26日(星期二)下午5∶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免笔试者只需缴纳20元报名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星期四)下午5:00。
须参加笔试者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报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www.gzyxedu.net)上直接打印《资格审查目录表》并填报应聘职位(详见附件2),按时参加资格审查。
免笔试者在报名同时填报具体应聘职位(详见附件2)。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在职教师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参加笔试者于3月6日(星期四)中午12:00至3月8日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缴费后登录越秀区教育信息网直接打印资格审查目录表。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或试教)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