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6 点击量:42324次 分享至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广州市属唯一一所公办体育类普通高校。学院集竞技训练、体育教育、体育科研于一体,遵循"学训并重,体教结合"的办学方针,以培养优秀竞技人才和社会体育人才为目标,在广州体育事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推动学院进一步发展,更好地建设全国一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现招聘以下岗位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情况
(一)招聘岗位
类别 |
招 聘 岗 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 |
其 他 条 件 |
大
专
教
师 |
1.运动训练学副教授、教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从事高校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2.专业技术为篮球、羽毛球者优先。 |
2.社会体育学副教授、教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从事高校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体育管理、体育经济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2.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已取得研究成果者优先。 |
|
3.营销管理学副教授、教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从事高校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2.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已取得较高研究成果者优先。 |
|
4.产业经济学副教授、教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从事高校产业经济、国民经济、应用经济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2.组织过重大项目且已取得较高研究成果者优先。 |
|
5.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熟悉计算机网络维护。 2. 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6. 运动训练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专业运动员;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7.休闲体育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休闲体育、体育训练、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8. 应用心理学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9.体育管理教师 |
2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体育管理、体育教育、体育经济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或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者;体育赛事组织经验者;体育经纪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0. 产业经济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产业经济、市场经济、应用经济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1. 体育经济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体育经济、体育管理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体育行业从事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且有会计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2. 物业管理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物业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且有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3.电子商务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子计算机应用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且有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4. 法律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民商法、经济法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且有律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5. 市场营销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且有营销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6. 会展管理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会展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且有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7. 国际贸易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国际贸易、应用经济专业。 2.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以上专业工作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
18.教育学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1.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并发表两篇以上论文。 2. 具有高校从事以上专业教学经历者;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师德高尚、遵纪守法。
2、事业心强,为人正派。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
(1)非广州市城镇户口人员: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及广州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年龄条件。(2)广州市城镇户口人员:本科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