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南沙教育发展,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特向全国招聘骨干教师、优秀应届毕业生88名。
一、招聘的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教研员3名、中学教师76名、校医9名,共88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及以下资格条件:
(一)教师职位
社会人员:
1、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2、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现任职广州市区公办中学且具有4年以上教学经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中学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5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008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已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09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教师应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
(二)校医职位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公共卫生或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应聘办法
(一)应聘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 )、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31日(星期一) 12:00时至4月7 日(星期一)12:00时。缴费截至时间为4月8日(星期二)15:00时。
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师范院系及“211工程”师范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所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网上报名时,报名者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报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待面试成绩公布后,填写《资格审查目录表》(详见附件3)时并填报具体应聘学校职位(详见附件2)。
每位应聘者网上限报1个学科,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三个环节:笔试—面试—课堂试教(医师专业技能测试),每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公共知识与教师专业基础知识(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人员于4月10日(星期四)12:00时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4月12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公布。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