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广州大学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28 点击量:46744次 分享至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穗教转[2005]35号《转发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广州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实施2008年第一批招聘工作。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招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 广州大学
(二)编制数: 2976名
(三)在编人员: 2402名
(四)空编数: 574 名
(五)拟招聘人员: 26 名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200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教师岗位12人,教辅岗位9人,政治辅导员岗位2人,财务管理岗位3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008年广州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2日至8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通过邮局邮寄简历报名的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求职材料为准(必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4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邮寄简历报名,邮寄地址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A109信箱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06。
4.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聘材料包括有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2008年应届统招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A4复印件)。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被通知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5、我校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及实操,时间段为2008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面试: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2、试讲:自选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20分钟的试讲。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等,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课标准打分。
3、实际操作:有实际操作的岗位,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上电脑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
4、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40%,专业试讲成绩占60%(或实际操作成绩60%)。
(三)考核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以综合测评分数体现。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四)体检
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人事信息网、广州大学人事处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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