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漳平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30 点击量:41367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近期拟公开招聘地震办等11个事业单位编内正式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地震办3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3名,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公安警务辅助中心8名,矿产品管理总站10名,医院8名,妇幼保健院6名,中医院2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名,乡镇卫生院11名。
(二)招聘对象
详见《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曾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有关信息详见《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详见《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报名表可在漳平市政府网(www.zp.gov.cn)下载。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80元。其中:毕业生还应提供报到证,在职人员应提供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公安文职人员的应提供户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复退军人应提供安置证。
4、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资格审查:2008年8月15日上午9:00漳平市人事局、编办审核。
三、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1)医学卫生类招考岗位:
①内、外、妇、儿等临床科和麻醉、病理、影像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安警务辅助中心监管部门为2007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应试教程》(上、下册);②检验科为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③药剂科为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药学》(士);④设备科为《常用医疗器械原理与维修》(李秀忠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10月出版)。
(2)其他招考岗位:《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蒋冠庄主编,人事出版社2008年版)。
上述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2、笔试时间2008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满分100分):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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