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6-25 点击量:43610次 分享至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2008年公开招聘集美职业技术学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系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以下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 具体详见附件,共17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规定的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3、专业对口,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要求
社会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要求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职称要求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大中专毕业生:2008年应届毕业生、厦门生源往届待就业毕业生。
5、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
三、招考范围
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
发布时间:2008年6月 4 日 - 7月6日
报名时间:2008年6月 5日 - 6月 30日
考试时间:2008年7月 5 日-7月 6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4 日 地点: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报名地点:集美职业技术学校(集美区杏林瑶山路41号),E-Mail:jmzxbgs@126.com 联 系 人:孙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 6248502 传真:0592-6248527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下载。报名时(可网上报名,报名表发邮箱)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往届待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领准考证时提交),。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
(一)笔试
1、由集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的40%计入综合总分,同一岗位有免笔试人员应聘并参加面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总分。
2、厦门生源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的待就业毕业生及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且现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厦门的已就业的社会人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