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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泉州师范学院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8-05-04  点击量:42361次  分享至

2008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适应高等院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学校选人用人的竞争机制,根据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08年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的对象

(一)教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二)博士研究生;

(三)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四)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

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上人员中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硕士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9日-5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803室),电话:22783070 22919536。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2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六、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以试讲(15-20分钟)、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

考试考核时间:2008年5月19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协议书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 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www.qztc.edu.cn)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五)应聘者可通过登陆泉州师范学院综合信息网或向学校人事处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泉州师范学院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报聘岗位和人数

所在学院

专业

人数

岗位要求

人文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

1

博士

人文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1

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人文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

1

教授或博士

外国语学院

日语专业

1

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1

高级职称且具备硕士学位,

动漫设计方向

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纺织服装

1

应届硕士研究生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景观规划设计或旅游规划设计

1

应届硕士研究生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与训练

1

应届硕士研究生

合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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