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7 点击量:41405次 分享至
经市委、市政府及州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全市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其中教育系统24人,卫生系统43人,畜牧兽医局下属站所招聘4名兽医师。
二、招聘范围:
未经政府安置就业的取得招聘单位设置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且具有招考单位设置的学历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招聘时间及要求
1、招聘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31日;
2、招聘报名地点:福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大厅。
3、招聘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6月5日至6月10日,准考证领取地点:福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
4、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及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备加分条件的应同时出具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六、考试
1、笔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全天(上午专业科目9:00-11:30,下午公共科目15:00-17: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市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咨询福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登陆福泉市政府网站(www.gzfuquan.gov.cn)、福泉市人劳局网页(www.fqrlj.com)和黔南人才信息网。
咨询电话:0854-2222758
监督电话:0854-2222716
附件:福泉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为我市各项建设事业输送高质量、高素质人才,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黔人发(2006)4号、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统一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教育系统职位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委托教育局组织实施,由相关部门参与,其他招聘职位面试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录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71人,其中卫生系统招聘43人,教育系统24人,畜牧系统4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经政府安置就业的、取得招聘单位设置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及符合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2、招聘对象不受民族、身份、婚姻、性别限制(有性别要求的特殊岗位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招聘单位设置的招聘范围的户籍要求,具有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或其它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五、招考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单位所报增人计划,统一编制2008年福泉市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按程序报州人事局核准后,2008年5月10日前通过贵州都市报、黔南日报、福泉市政府网站、市电视台、《今日福泉》、黔南人才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5月31日;
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准考证发放时间:6月5日至 6月10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大厅(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持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人事部门发给准考证。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至规定比例。对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开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试卷和面试试卷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标准。笔试和面试由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并按每科50%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
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开考的岗位按1:2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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