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福建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1-02 点击量:42299次 分享至
关于2008年春季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将于近期进行2008年春季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共有88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9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计算,下同);
(san)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的,须具有福州城区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08年春季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san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1月2日至1月11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通过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向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报名期间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1月12日下午5点前初审结束,报名系统随即关闭。
3、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月18日至1月27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网上银行将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tui还报名费。
san、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为政治、时事、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职业能力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定于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网上下载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报考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上述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六、其他
(一)报考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具有高级职称岗位和招收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请这类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党群处、市人事局调配处(乌山路92号)办理减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san)tui役运动员、tui役士兵、参加“san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tui役运动员、tui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san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 [[][[]]2006]73号);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 [[][[]]2007]7号)。以上文件可登陆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名网站(http://zp.fjkl.gov.cn)查阅。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党群处、市人事局调配处(乌山路92号)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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