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都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01 点击量:41443次 分享至
成都理工大学
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属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4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公招人员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理工大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成都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地学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沪蓉高速公路起点、多条重要交通干线交汇处,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
学校现有12个学院,1个教学部,同时设有研究生部、沉积地质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哲学、农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65个本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2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和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1个与西南石油大学共建)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重要的人才培养与研究基地。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共84名,均为编制内聘用,招聘岗位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考岗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3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17∶00时止。
报名程序:报名网站为成都理工大学网站(www.cdut.edu.cn)。报考者登录成都理工大学网站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小于50KB的JPG格式照片。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进入笔试依据。
(三)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本市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于2008年12月18日到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缴纳笔试费(¥50元)后,方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可电话与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028-84078920)联系,得到确认后,先打印准考证,笔试费在笔试当天缴纳。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18:00止,报考者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综合淘汰,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2: 1,若达不到招聘岗位名额比例,则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8年12月18日前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面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若此次招聘的各类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参加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形式
笔试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1-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其他教学、科研岗位笔试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内容为编写教案。
3、政策性加分
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加分规定条件的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12月21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联系电话:028-84078920),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12月22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陆成都理工大学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每一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前述规定确定接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于2008年12月23日在成都理工大学网站公告,不再书面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26日8:00至17:00。
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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