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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聘用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8-01-12  点击量:42934次  分享至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08年聘用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申办的,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位于北京市通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交界的东方大学城。
二、招聘专业:
英语专业(1—3名)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属国家统招类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如期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位,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英语水平为专业8级,党员、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待遇
毕业生一经录用,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薪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薪水丰厚。
五、面试事项:
    准备好个人求职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等级证书或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人事科
邮 编:065001
传真:0316—6058926
联系人:任老师、安老师
电话:6058995
E-mail:dfc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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