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05 点击量:46535次 分享至
(不含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
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专业的教师。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教学任务,能开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学院安排的其他课程;
2、承担科研任务,组织或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3、指导研究生;
4、完成法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申请人条件
1、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事业,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具有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3、年龄:教授50岁以下,副教授及讲师35岁以下;
4、科研能力突出,至少已发表与我院相应职称要求相当的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组织能力;
5、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强,讲课效果好;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签名)
2、详细简历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4、三份代表性学术成果
5、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及联系方式(EMAIL、电话)
如欲申请我院教职,请尽快将以上材料寄至法学院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 朴文丹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人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电话:62757511
EMAIL:piaowd@pku.edu.cn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200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招聘信息